香港的新迁居计划是什么?
2025年5月1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公司(修订)条例2025》,引入新的内部公司重新注册制度。
该法案允许外国注册公司在符合特定法定要求的前提下,将注册地转移至香港,同时保留其企业身份及营运连续性。
这表示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成立的公司可以将其法定住所迁至香港,而无需解散或重新注册,让企业能继续以同一法律实体身份运作。
新制度是香港吸引全球企业与投资的更广泛策略的一部分,特别是来自已在区域内有重大业务的公司。
为何新政策重要
香港长期以来一直被公认为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 引入内部重新注册制度,为寻求将法律注册地与营运规模对齐的公司提供了额外途径。
主要优势可能包括:
- 香港地区税制的接触
- 竞争性利润税率
- 一个完善的普通法法律体系
- 国际商务的稳定监管环境
对于目前在离岸管辖区注册但仍在亚洲营运的公司,该制度可能提供一种实际的途径,让他们能从离岸转型到中岸管辖区,同时维持营运连续性。
重新登记计划的主要条款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
非香港注册公司可申请迁至香港,前提是其原有管辖区允许海外迁出。
常见的合格司法管辖区范例包括:
- 开曼群岛
- 英属维京群岛
- 百慕大
- 特拉华州
- 新加坡
最短设立期限
申请人必须在提交重新注册申请前,已注册至少一个财政年度。
企业识别的连续性
该制度的核心特色之一是企业连续性。
当公司迁至香港时:
- 其法律身份持续不间断
- 现有资产及合约权利仍然有效
- 责任与义务依然有效
这让企业能够在不干扰现有营运或合约安排的情况下迁移其法定住所。
税务考量
若利润在重新注册后仍需在原司法管辖区课税,香港政府可单方面提供税务抵免,以降低双重课税风险。
一旦重新注册,公司在法律及监管上将被视为在香港注册成立。
合规
重新注册的公司将享有与本地注册实体相同的权利。
他们亦须遵守香港的法定及监管要求,包括适用的公司法、管治及申报义务。
实施时间轴
重新定居制度于2025年5月23日生效。
香港公司注册处负责管理新框架,并设立专门的线上版块,例如:
- 申请程序
- 资格要求
- 所需文件
- 监管指引
整合公司注册信息系统(ICRIS)的系统升级旨在支持重新登记申请的高效处理。
皋翊(Ascentium)跨境重新定居的策略
皋翊协助企业评估企业重新注册及司法管辖区结构的决策。
我们的团队协助:
- 司法管辖区结构建议:根据税务、监管及营运考量评估重新注册地的策略优势。
- 企业重组支持:管理企业注册地转移的法律与行政程序。
- 公司秘书及监管合规:确保重新注册的实体遵守香港公司管治及报告义务。
- 跨境协调:与跨司法管辖区的顾问合作,确保转换符合出境及入站的法规要求。
对于考虑迁移企业总部的企业来说,谨慎规划对于确保合规法规与运营连续性至关重要。
常见问题(FAQs)
公司重新注册允许公司将其注册地从一个司法管辖区转移到另一个司法管辖区,同时保持相同的法律身份。
允许外籍重新注册的司法管辖区的外国公司可申请,前提是符合条例中规定的法定要求。
不。该制度的核心原则之一是企业身份的连续性,意即现有的合约权利、义务与责任得以保留。
公司可考虑重新注册,以使其法律注册地与营运基础相符,利用香港的税务及法律框架,或简化国际公司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