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成立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須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註冊,並透過公司註冊處辦理成立手續。私人OFC與公眾OFC的成立流程大致相同,但公眾OFC在向投資者發售前,一般須符合額外的認可規定。
本指南說明在香港成立OFC的實際步驟,包括須準備的事項、須提交的文件、證監會審核流程,以及基金推出前須完成的工作。
申請OFC前須準備甚麼?
提出申請前,基金經理應敲定基金架構,並確認所選成立途徑的適用規定。
| 私人OFC | 公眾OFC |
|---|---|
| 須向證監會註冊。 | 須向證監會註冊,且一般須另行取得公開發售認可。 |
無論採用哪種架構,均應事先作好以下安排:
- 基金架構:確認投資策略,並決定成立單一OFC還是傘子OFC。
- 董事:委任至少兩名個人董事,其中一名須為獨立董事。
- 服務提供者:委任持有第9類牌照或註冊的投資經理、合資格保管人及獨立核數師。
- 註冊辦事處:設立香港註冊辦事處地址。
我們建議在擬備成立文件前,先確認所有擬委任人士均符合資格,以免在證監會審核期間出現延誤。
OFC成立須提交哪些文件?
私人OFC與公眾OFC均須擬備以下文件並提交證監會。
| 文件 | 規定 |
|---|---|
| 法團成立文書 | OFC的管治文件,須由所有擬任董事簽署。 |
| 證監會申請 | 私人OFC須提交註冊申請表格及資料核對清單。公眾OFC須提交相關基金認可申請及核對清單。 |
| 公司註冊處表格 | OFCNC1(SFC)表格及商業登記通知書(IRBR3)。 |
| 證明文件 | 相關證監會核對清單所要求的確認書、承諾書及其他資料。 |
| 公眾OFC文件 | 供證監會認可的額外發售文件及證明文件。 |
額外提交文件的規定視乎OFC的發售方式而定:
| OFC類型 | 主要分別 |
|---|---|
| 私人OFC | 申請以證監會註冊及相關資料核對清單為主。 |
| 公眾OFC | 提交文件亦須包括取得證監會公開發售認可所需的發售及認可文件。 |
如何向證監會提交OFC申請?
香港採用一站式申請流程,OFC的註冊、成立及商業登記文件均可透過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交。
流程包括三個步驟:
- 提交證監會申請:透過WINGS網站的e-IP系統上載填妥的申請及證明文件。
- 附上成立文件:在同一流程中,透過證監會提交公司註冊處表格、商業登記通知書及適用費用。
- 公眾OFC:附上取得證監會認可所需的額外發售文件,以便與註冊申請一併審核。
無須另行直接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成立申請。證監會將已批准的文件及費用轉交公司註冊處後,公司註冊處會發出公司註冊證明書,屆時註冊即告生效;一般會在收到文件及費用後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證監會審核及認可期間會進行甚麼程序?
證監會會審核申請、基金文件及各項委任,並可能在批准前要求補充資料。
| OFC類型 | 審核流程 | 參考處理時間 |
|---|---|---|
| 私人OFC | 審核註冊文件及是否符合適用OFC規定的監管合規情況。 | 少於一個月 |
| 公眾OFC | 註冊與公開發售認可一併審核,包括發售文件。 | 1至3個月 |
上述時間僅供參考,實際時間視乎申請是否完整及回覆證監會查詢的速度而定。
OFC如何註冊及成立?
證監會完成審核後,申請將進入由公司註冊處辦理的正式成立階段。
- 證監會轉交公司註冊處:證監會將已批准的成立文件及費用轉交公司註冊處。
- 發出證明書:公司註冊處發出公司註冊證明書及商業登記證。
- 註冊生效:OFC於公司註冊證明書發出日期依法成立。
- 一般處理時間:公司註冊處收到已批准的文件及費用後,一般會在三個工作日內發出公司註冊證明書。
推出OFC前須完成甚麼?
推出前,OFC應已作好營運準備,並符合其註冊條件。
- 確認營運安排:敲定保管、基金行政管理、會計及投資者開戶流程。
- 敲定發售文件:確保認購及發售文件完整,並與已批准的基金架構一致。
- 公眾OFC:在作出任何公開發售前,須取得證監會認可。
- 建立持續合規機制:為年度報告、發售文件存檔及任何須經證監會批准的日後變更作好準備。
基金經理在成立過程中須注意甚麼?
| 範疇 | 要點 |
|---|---|
| 費用 | 私人OFC的證監會費用為單一OFC 5,000港元,或傘子OFC 10,000港元,另加每個子基金1,250港元。公司註冊處的成立費用為3,034港元,商業登記費另計。公眾OFC須繳付適用的證監會認可費用,而毋須另繳OFC註冊費。 |
| 申請有效期 | 私人OFC註冊申請如未獲批准,一般會在六個月後失效。 |
| 資助申請期限 | 符合資格的私人OFC須在成立後三個月內提交資助申請。公眾OFC則須在證監會認可生效日期起三個月內提交申請。 |
| OFC資助計劃 | 符合資格的OFC可就合資格的成立或遷冊費用,以及香港服務提供者的費用申請資助。延長後的計劃接受申請至2027年5月9日,惟須符合資格規定。申請人應在提交申請前向證監會確認資格。 |
甚麼情況會延誤OFC成立?
| 常見問題 | 須核對的事項 |
|---|---|
| 申請不完整 | 確認所有必填欄目、簽署及證明文件均已齊備。 |
| 資料不一致 | 確保基金名稱、各項委任及其他資料在所有文件中保持一致。 |
| 欠缺董事同意 | 取得每名首任董事所需的已簽署同意書。 |
| 欠缺註冊文件 | 確保已夾附OFCNC1(SFC)、IRBR3及訂明費用。 |
| 公眾OFC規定 | 夾附證監會審核所需的全套認可及發售文件。 |
提交前進行最終文件覆核,可減少後續查詢,避免不必要的延誤。
皋翊香港如何提供協助?
成立OFC須在整個成立過程中,確保法律、監管及營運要求互相協調。皋翊香港可協助您與法律顧問及其他服務提供者協調相關工作,包括成立支援、註冊辦事處安排及推出前準備。OFC成立後,我們的基金行政管理團隊可支援投資者開戶、基金會計、資產淨值計算、報告及核數協調,確保由成立至持續營運順利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