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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OFC成立:分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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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成立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須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註冊,並透過公司註冊處辦理成立手續。私人OFC與公眾OFC的成立流程大致相同,但公眾OFC在向投資者發售前,一般須符合額外的認可規定。

本指南說明在香港成立OFC的實際步驟,包括須準備的事項、須提交的文件、證監會審核流程,以及基金推出前須完成的工作。

申請OFC前須準備甚麼?

提出申請前,基金經理應敲定基金架構,並確認所選成立途徑的適用規定。

私人OFC 公眾OFC
須向證監會註冊。 須向證監會註冊,且一般須另行取得公開發售認可。

無論採用哪種架構,均應事先作好以下安排:

  • 基金架構:確認投資策略,並決定成立單一OFC還是傘子OFC。
  • 董事:委任至少兩名個人董事,其中一名須為獨立董事。
  • 服務提供者:委任持有第9類牌照或註冊的投資經理、合資格保管人及獨立核數師。
  • 註冊辦事處:設立香港註冊辦事處地址。

我們建議在擬備成立文件前,先確認所有擬委任人士均符合資格,以免在證監會審核期間出現延誤。

OFC成立須提交哪些文件?

私人OFC與公眾OFC均須擬備以下文件並提交證監會。

文件 規定
法團成立文書 OFC的管治文件,須由所有擬任董事簽署。
證監會申請 私人OFC須提交註冊申請表格及資料核對清單。公眾OFC須提交相關基金認可申請及核對清單。
公司註冊處表格 OFCNC1(SFC)表格及商業登記通知書(IRBR3)。
證明文件 相關證監會核對清單所要求的確認書、承諾書及其他資料。
公眾OFC文件 供證監會認可的額外發售文件及證明文件。

額外提交文件的規定視乎OFC的發售方式而定:

OFC類型 主要分別
私人OFC 申請以證監會註冊及相關資料核對清單為主。
公眾OFC 提交文件亦須包括取得證監會公開發售認可所需的發售及認可文件。

如何向證監會提交OFC申請?

香港採用一站式申請流程,OFC的註冊、成立及商業登記文件均可透過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交。

流程包括三個步驟:

  1. 提交證監會申請:透過WINGS網站的e-IP系統上載填妥的申請及證明文件。
  2. 附上成立文件:在同一流程中,透過證監會提交公司註冊處表格、商業登記通知書及適用費用。
  3. 公眾OFC:附上取得證監會認可所需的額外發售文件,以便與註冊申請一併審核。

無須另行直接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成立申請。證監會將已批准的文件及費用轉交公司註冊處後,公司註冊處會發出公司註冊證明書,屆時註冊即告生效;一般會在收到文件及費用後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證監會審核及認可期間會進行甚麼程序?

證監會會審核申請、基金文件及各項委任,並可能在批准前要求補充資料。

OFC類型 審核流程 參考處理時間
私人OFC 審核註冊文件及是否符合適用OFC規定的監管合規情況。 少於一個月
公眾OFC 註冊與公開發售認可一併審核,包括發售文件。 1至3個月

上述時間僅供參考,實際時間視乎申請是否完整及回覆證監會查詢的速度而定。

OFC如何註冊及成立?

證監會完成審核後,申請將進入由公司註冊處辦理的正式成立階段。

  • 證監會轉交公司註冊處:證監會將已批准的成立文件及費用轉交公司註冊處。
  • 發出證明書:公司註冊處發出公司註冊證明書及商業登記證。
  • 註冊生效:OFC於公司註冊證明書發出日期依法成立。
  • 一般處理時間:公司註冊處收到已批准的文件及費用後,一般會在三個工作日內發出公司註冊證明書。

推出OFC前須完成甚麼?

推出前,OFC應已作好營運準備,並符合其註冊條件。

  • 確認營運安排:敲定保管、基金行政管理、會計及投資者開戶流程。
  • 敲定發售文件:確保認購及發售文件完整,並與已批准的基金架構一致。
  • 公眾OFC:在作出任何公開發售前,須取得證監會認可。
  • 建立持續合規機制:為年度報告、發售文件存檔及任何須經證監會批准的日後變更作好準備。

基金經理在成立過程中須注意甚麼?

範疇 要點
費用 私人OFC的證監會費用為單一OFC 5,000港元,或傘子OFC 10,000港元,另加每個子基金1,250港元。公司註冊處的成立費用為3,034港元,商業登記費另計。公眾OFC須繳付適用的證監會認可費用,而毋須另繳OFC註冊費。
申請有效期 私人OFC註冊申請如未獲批准,一般會在六個月後失效。
資助申請期限 符合資格的私人OFC須在成立後三個月內提交資助申請。公眾OFC則須在證監會認可生效日期起三個月內提交申請。
OFC資助計劃 符合資格的OFC可就合資格的成立或遷冊費用,以及香港服務提供者的費用申請資助。延長後的計劃接受申請至2027年5月9日,惟須符合資格規定。申請人應在提交申請前向證監會確認資格。

甚麼情況會延誤OFC成立?

常見問題 須核對的事項
申請不完整 確認所有必填欄目、簽署及證明文件均已齊備。
資料不一致 確保基金名稱、各項委任及其他資料在所有文件中保持一致。
欠缺董事同意 取得每名首任董事所需的已簽署同意書。
欠缺註冊文件 確保已夾附OFCNC1(SFC)、IRBR3及訂明費用。
公眾OFC規定 夾附證監會審核所需的全套認可及發售文件。

提交前進行最終文件覆核,可減少後續查詢,避免不必要的延誤。

皋翊香港如何提供協助?

成立OFC須在整個成立過程中,確保法律、監管及營運要求互相協調。皋翊香港可協助您與法律顧問及其他服務提供者協調相關工作,包括成立支援、註冊辦事處安排及推出前準備。OFC成立後,我們的基金行政管理團隊可支援投資者開戶、基金會計、資產淨值計算、報告及核數協調,確保由成立至持續營運順利銜接。

常見問題(FAQ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