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设立开放式基金型公司(OFC),须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注册,并通过公司注册处办理成立手续。私人OFC与公众OFC的设立流程大致相同,但公众OFC在向投资者发售前,一般须满足额外的认可要求。
本指南说明在香港设立OFC的实际步骤,包括须准备的事项、须提交的文件、证监会审核流程,以及基金推出前须完成的工作。
申请OFC前须准备什么?
申请前,基金管理人应敲定基金结构,并确认所选设立途径的要求。
| 私人OFC | 公众OFC |
|---|---|
| 须向证监会注册。 | 须向证监会注册,且一般须另行取得公开要约认可。 |
无论采用哪种结构,均应事先做好以下安排:
- 基金结构:确认投资策略,并决定设立独立OFC还是伞形OFC。
- 董事:委任至少两名个人董事,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 服务提供商:委任持第9类牌照或注册的投资经理、合资格托管人及独立审计师。
- 注册办事处:取得香港注册地址。
我们建议在编制设立文件前,先确认所有拟委任人选均符合资格,以免证监会审核期间出现延误。
OFC设立须提交哪些文件?
私人OFC与公众OFC均须准备以下文件并提交证监会。
| 文件 | 要求 |
|---|---|
| 设立文书 | OFC的管治文件,须由所有拟任董事签署。 |
| 证监会申请 | 私人OFC须提交注册表格及资料核对清单。公众OFC须提交相关基金认可申请及核对清单。 |
| 公司注册处表格 | OFCNC1(SFC)表格及商业登记通知(IRBR3)。 |
| 证明文件 | 相关证监会核对清单所要求的确认书、承诺书及其他资料。 |
| 公众OFC文件 | 供证监会认可的额外发售文件及证明材料。 |
额外备案要求取决于OFC的发售方式:
| OFC类型 | 有何不同 |
|---|---|
| 私人OFC | 申请以证监会注册及相关资料核对清单为核心。 |
| 公众OFC | 备案还须包括证监会批准公开要约所需的发售及认可文件。 |
如何向证监会提交OFC申请?
香港采用一站式申请流程,OFC的注册、成立及商业登记文件均可通过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提交。
流程包括三个步骤:
- 提交证监会申请:通过WINGS门户网站的e-IP系统上传填妥的申请及证明文件。
- 附上成立文件:在同一流程中,通过证监会提交公司注册处表格、商业登记通知及适用费用。
- 公众OFC:附上证监会认可所需的额外发售文件,以便与注册申请一并审核。
无须另行直接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成立申请,因为注册在证监会将已批准文件及费用转交公司注册处后,由公司注册处发出公司注册证书时即告生效,通常在收到文件及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证监会审核及认可期间会发生什么?
证监会会审核申请、基金文件及各项委任,并可能在批准前要求补充资料。
| OFC类型 | 审核流程 | 参考处理时间 |
|---|---|---|
| 私人OFC | 审核注册文件及是否符合适用OFC要求的监管合规情况。 | 少于一个月 |
| 公众OFC | 注册与公开要约认可一并审核,包括发售文件。 | 1至3个月 |
上述时间仅供参考,实际取决于申请的完整程度及证监会查询的处理速度。
OFC如何注册及成立?
证监会完成审核后,申请将进入公司注册处的正式成立阶段。
- 证监会转交公司注册处:证监会将已批准的成立文件及费用转交公司注册处。
- 发出证书:公司注册处发出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 注册生效:OFC在公司注册证书发出日期依法成立。
- 一般处理时间:公司注册处收到已批准文件及费用后,通常三个工作日内发出成立证书。
推出OFC前须完成什么?
推出前,OFC应在运营上准备就绪,并符合其注册条件。
- 确认运营安排:敲定托管、基金行政、会计及投资者开户流程。
- 敲定发售材料:确保认购及发售文件完整,并与已批准的基金结构一致。
- 公众OFC:在作出任何公开要约前,须取得证监会认可。
- 建立持续合规机制:为年度报告、发售文件备案及任何须经证监会批准的日后变更做好准备。
基金管理人在设立过程中须注意什么?
| 范畴 | 要点 |
|---|---|
| 费用 | 私人OFC的证监会费用为单一OFC 5,000港元,或伞形OFC 10,000港元,另加每个子基金1,250港元。公司注册处成立费为3,034港元,商业登记费用另计。公众OFC须缴付适用的证监会认可费用,而非另缴OFC注册费。 |
| 申请有效期 | 私人OFC注册申请若未获批准,一般在六个月后失效。 |
| 授予申请时限 | 符合资格的私人OFC须在成立后三个月内提交授予申请。公众OFC的时限为证监会认可生效日期起三个月内。 |
| OFC资助计划 | 符合资格的OFC可就合资格设立或迁册费用及香港服务提供商费用申请资助。扩展计划接受申请至2027年5月9日,须符合资格。申请人应在申请前向证监会确认资格。 |
什么情况会延误OFC设立?
| 常见问题 | 须检查什么 |
|---|---|
| 申请不完整 | 确认所有必填栏目、签名及证明文件均已完备。 |
| 资料不一致 | 确保基金名称、各项委任及其他资料在各文件中保持一致。 |
| 缺少董事同意 | 取得每名首任董事所需的签署同意书。 |
| 缺少注册文件 | 确保已包括OFCNC1(SFC)、IRBR3及规定费用。 |
| 公众OFC要求 | 包括证监会审核所需的完整认可及发售文件套装。 |
提交前进行最终文件复核,可减少后续查询,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皋翊香港如何提供协助?
设立OFC须在整段成立过程中,使法律、监管及运营要求保持协调一致。皋翊香港可协助您与法律顾问及其他服务提供商协调这些工作,包括成立支持、注册办事处安排及推出准备。OFC成立后,我们的基金行政团队可支持投资者开户、基金会计、资产净值计算、报告及审计协调,帮助从设立到持续运营保持衔接。
常见问题(FAQs)
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是以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基金,具有有限责任及可变股本。与传统香港公司不同,其主要目的是作为投资基金运作,而非经营一般商业业务。
OFC通过香港的一站式流程设立。申请提交证监会,由证监会审核注册,然后与公司注册处协调办理成立及商业登记。
核心文件包括OFCNC1(SFC)表格、设立文书及商业登记的IRBR3表格。申请人还须提交相关证监会申请表格、核对清单及证明文件。
成功的私人OFC申请一般在证监会接手后少于一个月内获批。公众OFC申请一般需一至三个月,视复杂程度而定。
是。公众及私人OFC均须向证监会注册,但公开要约的OFC在向公众发售前,还须取得证监会认可,除非获得豁免。
否。与传统香港公司不同,OFC无须委任公司秘书。但须符合OFC制度下的特定管治及服务提供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