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營運的公司通常需每年向稅務局(IRD)提交利得稅申報表(PTR)。
作為申報程序的一部分,企業必須提供財務文件以便稅務局評估其相關年度的盈虧。
這些文件通常包含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並附有稅務計算說明公司應稅利得的計算方式。
近年來,稅務局已明確指出,大多數公司無論企業規模大小,都必須隨利得稅申報表一併提交這些支持文件。
在申報利得稅時,公司通常需提交以下文件:
這些文件可讓 稅務局審核公司的財務狀況,並核實所申報的利得稅款項是否正確。
對於大多數香港註冊公司,隨利得稅申報表提交的財務報表必須進行審計。
這點無論企業規模大小或收入多少都適用。
實務上,這表示即使是規模較小的公司,或申報無利得稅(Nil Profits Tax Return)的公司,仍可能在提交稅務申報前被要求編製經審計的帳目。
在少數情況下,可能毋需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在下列情況中,可能需要透過公司的稅務代表向 稅務局提交額外資料。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正式宣布休眠狀態的公司,在休眠期間可能不需編製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在香港以外註冊的公司,在其本國法律不要求法定審計的情況下,可能可提交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若外國公司透過香港分行營運,稅務局在特定情況下可接受未經審計的分行財務報表。
然而,稅務代表可能需要提供額外資訊,包括:
在某些情況下,稅務局可能會要求外國公司的經審計的全球財務報表。
有些企業認為如果公司未從事任何業務活動,則不需要審計財務報表。
然而,即使是申報無利得稅申報表的公司,除非公司正式宣布休眠狀態,否則仍可能被要求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因此,已停止營業的公司應評估「休眠」是否適切,以減少合規責任。
編製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與稅務計算需要公司會計團隊、稅務顧問與審計師之間的協調。
企業應確保:
妥善準備有助於確保報稅流程順利完成,並降低延遲或額外詢問的風險。
皋翊支援企業在香港持續進行會計、審計協調及稅務合規工作。
我們的專家協助:
對於在香港營運的企業來說,保持準確的財務紀錄及履行年度報告義務,是持續企業合規的重要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