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公司印章(有時稱為公司印章或印章)仍廣泛用於日常企業運作。
《公司條例》已不再要求公司維持印章,但許多組織仍使用印章來在文件上表示公司授權,例如:
對於跨司法管轄區營運的企業,尤其是與中國大陸互動的企業來說,公司專業仍是熟悉且預期的商業實務。
大多數香港公司使用兩種標準格式之一。
雖然這兩種格式均非法律強制要求,但銀行、交易對手及政府機關仍可能預期紙本文件會使用公司印章。
圓形印章是最常見的格式。
通常包括:
這種印章常用於一般公司文件和行政事務。
長方形印章通常於執行協議時使用。
通常會包含一句話:「本人代表[公司名稱]」
下方留有空位給授權簽署人。
當印章與簽名同時用於正式執行合約或聲明時,此格式非常實用。
由於公司印章代表公司授權,應被視為受控的公司工具。
良好治理實踐通常包括:
未經授權或不當蓋印會使公司面臨法律、營運或聲譽風險。
明確的治理有助於確保公司印章被適當且一致地使用。
當公司透過皋翊在香港註冊時,我們確保從一開始就具備企業管理所需的實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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